湖北省黄冈市召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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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黄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市地方志编委会全体成员、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地方志办公室主任200余人参加。中共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雪荣,湖北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袁太平,中共黄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焱群,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韦兴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楚半,市政协副主席徐又良等领导出席会议。会上印发了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第二届志书编修的通知》、《关于做好(黄冈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 刘雪荣在会上强调,编修地方志是服务工作大局,构建和谐黄冈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编纂任务,尊重规律,突出特色。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修志,确保全市第二轮修志任务圆满完成。 卢焱群代表黄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第二轮志书编修责任状。他在报告中强调要着力推进全市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要着力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要着力提升地方志工作的业务水平;要着力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修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各级各地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各地要保证必要的修志经费,要将修志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总体预算,分年度拨付,确保修志工作正常开展;各地要稳定和健全修志机构,要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地方志工作的干部选调到地方志工作岗位;要确保2010年前圆满完成全市的第二轮修志任务。(摘自湖北省《地方志工作》第107期) (信息来源:《中国方志通讯》2007年第3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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