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晓光副省长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2008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市(州)地方志的工作交流,充分地反映了过去一年大家的辛勤努力和成就。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地方志工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东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修志编鉴、资料征管、方志资源开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而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担子很重,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埋头苦干,不断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下面就去年和今年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7年全省地方志工作情况
(一) 贯彻两个《条例》扎实有效。2007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活动。省地方志编委会6月份成立两个调研组,分别由委负责同志带队对八个市(州)、二十个县(市、区)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在此基础上于9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经验交流会;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两个条例精神切实解决几个问题的通知》(吉志发〔2007〕34号),对解决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修志机构人员到位和志书质量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拟定了《吉林省地方志事业三年发展规划》(吉志发〔2008〕11号)、《吉林省地方志资源立项开发管理办法》(吉志发〔2008〕12号)、《志书、年鉴及省情书籍等作品的报酬发放办法》(吉志发〔2007〕40号)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志办学习不走过场,宣传广泛有力,落实初见成效。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和地方志事业的基础建设。据初步统计,有15个地方志工作机构在"一纳入、五到位"方面取得了进展。
(二)省志工作稳步推进。在承编部门报送的38部专业志篇目中,共完成审定18篇,占报送总数的47%,对商务厅等10个部门报送的试写稿和初稿全部进行了总纂;启动了省地方志直接承编的《大事记》、《人物志》、《自然环境志》等三部分志的编纂工作;完成了第一轮《纺织志》终审后的修改定稿,出版了《报业志》、《机械志》两部分志。
(三) 市县志工作成效明显。续志进展顺利。按照《吉林省续修新编市(州)、县(市、区)志工作规划》(吉政办发〔2000〕86号)的总体要求,白城市作为二轮修志的试点单位,目前,市志已出版,5部县(市、区)志全部通过终审,率先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通化市志完成送审稿,7个县(市)、区志已全部出版,有望今年年中全面完成修志任务。目前在规划的69部市(州)、县(市、区)志中,已出版20部,占总数的29%。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全国省市县三级续志规划5000余部,现出版220余部。从这个数据看出,我省市县志出版数在全国处于领先行列。截止到去年底,在其余的49部市(州)、县(市、区)志中,完成终审的8部,占总数的12%;现已送审的10部,占总数的15%;处在编写或总纂阶段的28部,约占总数的40%;处在搜集资料阶段的3部,约占总数的4%。去年,省、市(州)合力完成了《和龙市志》《敦化市志》、《镇赉县志》、《乾安县志》、《永吉县志》、《江源县志》等6部志稿的年度联审目标;逐级审稿,严把关口。各级志办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把好志稿质量关。对质量较差的志稿,实行退稿制度,直至符合质量标准方可通过验收。从送审的30余部志稿看,质量上乘的占30%、较好的占60%、较差的占10%;积极协调经费,确保志稿及时下厂印刷。目前,由于各地行政协调工作有力,通过终审后的志稿有90%能够得以及时下厂印刷,保证志书如期出版发行。
(四)年鉴工作领域大幅拓展。继续落实县级年鉴的启动和编纂工作。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去年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省地方志编委会协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07〕182号),并加强了督促和指导。各县(市)积极筹办自己的综合年鉴,桦甸、集安、前郭、梅河口、延吉等5个县(市)已经公开出版,长白、临江内部出版,出版数占全省40个县(市)的17%。在9部市级年鉴中,有长春、吉林、通化、辽源、延边等5个市级年鉴,做到了一年一鉴。《吉林年鉴》(2007)在体例创新方面进行了探索,在保持基本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卷首新增设了“盘点2 006精彩吉林”、各市(州)、县(市)社会经济重要指标表,体现了《吉林年鉴》的综合采编意识有所增强。
(五) 方志资源开发形势喜人。我们在总结近几年地方志资源开发经验的基础上,将方志资源开发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去年底在省政府领导的支持下,省财政厅同意设立30万元的地方志资源专项开发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为今后有计划地开发方志资源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另外,启动了《长白山民俗系列丛书》的编纂工作;完成了《吉林二人转》、《伪满洲国殖民统治机构图志》、《回忆姚昕同志》的编辑工作;参与了《发展的足迹-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的编辑工作;继续进行了《中华通鉴·吉林卷》编辑工作、旧志整理工作及电视系列片《沧海桑田话吉林》的拍摄和后期制作;对《长白山江岗志略》、《长白汇徵录》等7种24册存史价值较高的旧志进行了复制,进一步丰富了省方志馆的馆藏。
各地也积极进行地方志资源开发,创造条件多出成果,履行地方志的“教化”功能,服务社会大众。吉林市志办组织编纂了吉林市地情系列丛书之三《风物轶事》,白城市志办编纂了《白城市情百题知识》,辽源市志办与相关单位联合拍摄了《百年辽源-辉煌今朝》大型电视系列片,目前已制作播出24集,洮南、东丰、集安等县(市)也编纂了一些地情书籍,他们为宣传家乡发挥了地方志工作应有的作用。
(六) 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吉林省情网经过调整改造,增强了服务性、主动性,加大了工作动态反映。吉林市志办组织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地情网络规范化建设,初步奠定了地方志网络化基础。白城市志办继续开通吉林省情网站白城市子网站,并不断充实内容,为更好地宣传白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辽源市志办利用辽源公众信息网作为让外界了解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载体,与中国年鉴传播中心联合建立了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辽源年鉴》的内容,在吉林省情网上建立了子网站。
(七) 方志馆(库)、资料建设有所进展。省方志馆在原有九个地情展室的基础上,去年又增设了公主岭市展室。集安市志办在通化地情展室内开辟了高句丽展区。长春、吉林、辽源、白山、白城、延边等市(州)地方志办对省方志馆内设的本地地情室进行了布展。积极进行了图书征集工作,截止2007年底,馆藏书籍已达16000余种。白城方志馆筹建工作取得进展,已争取到省财政支持的8万元资金,省、市两级发改部门已有意向将白城方志馆建设列入2008年扶持项目。吉林市的九个县(市、区)都设立了资料室。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地方志事业也又有新的发展。但面对全国地方志事业长足进步的新形势,以及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广阔空间,我们深感目前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各项制度还不够健全,队伍青黄不接,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问题普遍存在,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做出努力。另外,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不足,续志进展不平衡以及对创刊县级年鉴的畏难情绪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全局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落实吉政办发〔2000〕86号文件提出的“到2008年完成续志编纂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到2008年覆盖全省的关键一年,就我省目前地方志工作现状看,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两个《条例》,按照《吉林省地方志事业三年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抓好志鉴编修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工作,进一步把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深入贯彻两个《条例》,使地方志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2008年,要继续把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志办要结合贯彻两个《条例》来促进“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各市(州)、县(市、区)要在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内容和实质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确保《条例》施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使地方志工作在法律的保障下,日渐成熟和规范,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积极落实《规划》,确保志书质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续修新编市(州)、县(市)、区志工作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00〕86号)精神,各地续志工作计划到2008年完成编纂出版任务。鉴于目前续志进展的实际情况,省地方志在《吉林省地方志事业三年发展规划》中做出了必要调整。即今年底,市(州)、县(市、区)志要完成初稿,明年争取完成终审,后年陆续完成出版任务。各地一定要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措施。省地方志今年首先要按原计划完成《通化市志》、《长岭县志》、《抚松县志》、《安图县志》、《长白县志》、《公主岭市志》等6部志稿的联审任务,其他能够进入联审阶段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安排。按现计划进行工作,任务虽重,但是还要摆正进度和质量的关系,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进度一定服从质量。中国地方志已经修订了《地方志质量规定》的第十三稿,今年拟正式印发,会上先发给大家学习掌握。我们要按照这个规定的要求,把握好志书作为资料性文献的特点和规律,实现志书编纂出版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以保证志书最终产品的质量。在具体工作中,编纂工作必须抓紧,不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拖延志书编纂工作的进行,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但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写作质量不可降格以求,务必字斟句酌,精益求精;志稿形成后,严把层层审稿的关口,谁审定谁负责,发现问题务必修改充实,绝不可为了某种意愿匆匆付印。总之,工作不可拖延,出版绝不草率。
(三)坚定目标,克服困难,积极编纂综合年鉴。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责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对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的力度,把创办年鉴作为全面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能的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县(市)综合年鉴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经过前两年的工作,我省县(市)年鉴事业有所发展,但仅从覆盖面来看,我省年鉴事业仍处于后进状态,要完成全部启动的任务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希望各市(州)志办的同志克服畏难情绪,辩证地看待志与鉴的内在联系,加强行政推动措施和组织协调工作。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切实做好对县(市)年鉴的指导、督办等协调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作出扎实的努力,确保实现这一工作目标。为促进县(市)年鉴工作的启动,省地方志今年上半年要举办一期县(市)年鉴主编培训班。请各地抓紧明确各县(市)年鉴的执行副主编人选,于4月底前上报省地方志年鉴指导处,以便做好干部准备,顺利启动其余33部县(市)年鉴。今后省地方志还将加强对地方综合年鉴的业务指导及学术交流工作,并定期交流县(市)年鉴启动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地方志资源开发。方志资源开发是两个《条例》赋予地方志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几年来,在这方面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按照地方志“资政”和“教化”的功能来自省,还有一定的差距。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形式多种多样,但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围绕资政、教化这个中心,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强对全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具体抓好立项开发和资源普查两个方面的工作。《吉林省地方志资源立项开发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每个地区要在5月10日前上报1-2个项目,然后在全省各级志办申报的开发项目中筛选出省级立项题目,组织好全省地方志机构及有关社会力量,更加有计划地挖掘地方志资源的丰富宝藏,多出充分反映我省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为吉林地域文化建设添砖加瓦。为了收集、管理好地方志资源,从今年开始,将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开展全省地方志资源普查工作。今年首先开展旧志资源情况的调查。省地方志就旧志的普查范围、方法、要点及要求已经下发通知(吉志发〔2008〕6号),希望各地能够积极配合省地方志做好普查工作,按照要求把当地旧志的底数搞清。
(五)搞好资料、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市(州)、县(市、区)志办“三库一网”的建设工作。2006年,省地方志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志系统资料基础建设和信息资料征集工作的意见》(吉志发〔2006〕18号)。几年来,全省各级志办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地方志系统基础建设“一穷二白”的状况已有所改观。但是,目前从已建馆(库)现存资料的种类、数量及现有网站的情况看,都仅仅是刚刚起步,尚需我们作出不懈的努力。我们要向山东省学习,早日实现全省以方志馆(资料库)和地情网站为主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工作网络,从而实现信息传输网络化、志鉴编辑无纸化、办公手段现代化。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任务艰巨的工作,修志队伍建设和修志机构内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首先,领导班子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尤其是注意在日常财务管理、志鉴印刷、广告征集、物品采购、稿酬支付等涉及到经费、金钱的各个环节,要严格照章办事,按照有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来办理,增强透明度,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任何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避免小金库及个人腐败问题的发生。其次,要抓紧解决个别地方的人员不到位的问题。据初步掌握,有的县(市)只有一个人在工作,既修志又编鉴,没有按编制部门核定的人数配齐修志人员;有的单位虽满编,但人员结构不合理,能从事修志编鉴的人员少;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只知其名不见其人的怪现象,把地方志机构当成了给闲人开工资的世外桃源等等。这种状态必须改变。要做好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工作,让他们知道地方志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将适合地方志工作的同志调配到修志编鉴的一线上来。现在从全省看,能总体把握一部志稿的业务骨干十分匮乏,我们一定要有紧迫感,放开眼界,以广阔的胸襟,积极引进事业需要的人才。再次,要抓好学习培训。学习和培训是提高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以适应续志工作需要的最现实途径。要采取干中学的方式,组织大家开展学习,在完成续志的过程中,使干部的业务素质也能得到提高。地方志工作业务性很强,有很多业务理论方面的问题有待于我们去探讨、去研究。这方面工作我们近几年做得很不到位,需要切实加强。今年,省地方志将分别召开全省市(州)、县(市、区)志稿评议会与省年鉴研究会年会,以会代训,促进全省志界同仁相互学习与交流;另外,将就新时期志鉴的特点、功能、作用及创新等问题组织全省修志相关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
同志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在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一次会议精神的指引下,高举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以两个《条例》为准绳,扎实有效地做好地方志的各项工作,为弘扬和发展民族文化、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